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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年按揭了一套商品房,合同约定16年12月31日交付,17年12月31日取得楼栋大产权,交房之日720天内取得产权证书。开发商延期交房,实际交房日期为18年9月30日,并支付延期交房违约金,但至今未开具购房发票,产权未办理,请问产权办理是按实际交房之日计算,还是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计算?

四川省-成都市 合同纠纷 2020-10-08 23:34:56
用户:180*****209
律师回复(2)
  • 曹磊律师

    月帮助203人

    回复于2020-10-08 23:36:50

    这个合同应该是开发商提供的格式,合同应该按照通俗理解就是约定的交付之日起720天。而不是实际交付之日起720天。

    用户追问2020-10-08 23:39:46
    产权办理违约金计算应该是从2019年1月1日开始计算吗?
    律师回复2020-10-08 23:42:18
    应该是约定交付之日起720天的。
    展开全部2条回复
  • 回复于2020-10-08 23:57:10

    以实际办理日期为准,和约定日期有差距的对方违约可以主张违约责任。

    用户追问2020-10-11 01:21:39
    产权办理的期限是实际交房之日起720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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