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房子是领证前买的,写的男方名字,对方父母给了四十万首付,婚后一般从男方工资还的每月贷款,那时候买的八十万,现在涨价到一百五十万了,如果离婚了,女方是否能拿到一百一十万的一半?

江苏省-无锡市 婚姻家庭 2020-10-06 08:36:21
用户:150*****990
律师回复(3)
  • 赵涓娟律师

    月帮助17人

    回复于2020-10-06 08:38:27

    不是这么算的,有具体的计算方式。

  • 回复于2020-10-06 08:48:27

    如果房产证也是男方个人的名字,然后也是婚前购买的话,女方可以主张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相应的房屋增值部分。

  • 回复于2020-10-06 13:46:52

    30、《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的不动产婚内共同还贷及增值的补偿数额应当如何计算?   补偿数额可以按以下公式计算:【夫妻共同还贷部分×不动产升值率÷2】。不动产升值率=离婚时不动产价格÷不动产成本(购置时不动产价格+共同已还贷款利息+其他费用)×100%。其他费用包括印花税、契税、营业税、评估费等,不包括公共维修基金、物业费。如果夫妻一方购置不动产后经过一段时间才结婚的,计算不动产成本时,应当以结婚时不动产价格作为计算依据。若在个案中计算所得补偿数额明显低于婚后还贷本息总额的一半时,应当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判令取得所有权的夫妻一方给予夫妻另一方合理的补偿。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50*****990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