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现在谈了一个女朋友,我儿子与他的女朋友现在还没有拿结婚证,现在住在一起已经几年了。去年,我儿子与他的女朋友各自出一半的钱共同付首付一百多万元,以我儿子女朋友的名字买了琨瑜府156平方米的期房,明年12月期房交房。现在他们两个人每月各自出一半的钱还房贷。为了避免以后万一我儿子与他的女朋友分手后,我儿子得不到这个房子的一分钱房产,我给我儿子出了以下建议:保留我儿子付首付款的转账记录,保留我儿子每月付房贷的转账给我儿子女朋友的转账记录,在每次保留的转账记录的这张纸上用钢笔写字,写的字是“这是某年某月某日付琨瑜府首付款的钱”或“某年某月某日转账付琨瑜府房贷的钱”。我的建议可以吗?
湖北省-武汉市
婚姻家庭
2020-10-05 10:5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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