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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现在谈了一个女朋友,我儿子与他的女朋友现在还没有拿结婚证,现在住在一起已经几年了。去年,我儿子与他的女朋友各自出一半的钱共同付首付一百多万元,以我儿子女朋友的名字买了琨瑜府156平方米的期房,明年12月期房交房。现在他们两个人每月各自出一半的钱还房贷。为了避免以后万一我儿子与他的女朋友分手后,我儿子得不到这个房子的一分钱房产,我给我儿子出了以下建议:保留我儿子付首付款的转账记录,保留我儿子每月付房贷的转账给我儿子女朋友的转账记录,在每次保留的转账记录的这张纸上用钢笔写字,写的字是“这是某年某月某日付琨瑜府首付款的钱”或“某年某月某日转账付琨瑜府房贷的钱”。我的建议可以吗?

湖北省-武汉市 婚姻家庭 2020-10-05 10:50:58
用户:189*****237
律师回复(4)
  • 回复于2020-10-05 10:53:55

    可以,或者直接协议约定也成的。

  • 赵涓娟律师

    月帮助13人

    回复于2020-10-05 10:53:59

    可以的。也可以让儿子给你现金,你存入他的卡内,备注借给儿子贷款。

  • 曹磊律师

    月帮助153人

    回复于2020-10-05 10:54:45

    这个转账记录都是客观真实的那么就可以认定为,这个是双方的财产。建议在转账的备注上就备注用途,而不是在转账凭证上去备注。

  • 回复于2020-10-05 10:55:07

    可以,或者转账时予以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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