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司拖欠工资5月薪资到现在三个多月时间不发。期间多次向该公司老板询问。该公司老板不断的敷衍,本人把该公司投诉到当地劳动局。按劳动局和被举报的公司沟通。要求本人9月1日去公司签字领取工资条再发公司。9月1日本人如约去公司签工资条。但是直到国庆节也没收到该公司转的拖欠的薪资,该老板居然出尔反尔,该公司老板对劳动局工作人员回应我有不发的理由你们劳动局应该站在我们微小型企业这边。本人再次向劳动局为何该公司还不发薪资。劳动局回复对此事已经立案处理。 10月2日拖欠的公司发放了有薪资,但薪资有少发。 目前本人可以拒绝拖欠薪资公司的转账行为吗
江西省-赣州市
劳动争议
2020-10-03 10:5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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