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2019.10.16号领证,他婚前2016年买了一套房子(当时房子总价是70多万)贷款带了二十六万左右,其余的是他爸妈给的首付。购房合同上写的是他和他爸的名字。之前一直没办房产证,婚后办房产证然后加我的名字(前提条件是我用公积金帮他代扣了十一万五千的贷款,还有八万多贷款)才加的我名字,如果继续用公积金帮他代扣房贷直到结束,大概二十万左右的贷款)(加了名字后房产证上写我老公,老公他爸,和我三个人名字)我想知道要是以后感情不和,离婚我能分得房子的多少份额?
江苏省-南京市
婚姻家庭
2020-09-27 13:4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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