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日,我前夫因支票诈骗被刑警队拘留,当时我在家带孩子,10月4日,我和前夫的妈妈和姐姐到刑警队交保释金,当时我没钱,到刑警队后,一个男的来了(后来知道叫陈波),说帮我前夫交这边钱,交钱之后,我打了一张欠条,之后,我前夫的工程做不下去了,已经盖到2层,前夫出来后,将所做的工程交给陈波接收,我在2010年12月和前夫离婚,协议上说明他做工程,所有债务与我无关,现在陈波起诉我,还钱,请问我应不应该还钱?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债权债务
2020-09-26 15:2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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