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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拆迁补偿及奖励标准,2,2008年前原房屋上扩建房拆迁时是否为合法面积或者违章建筑

江苏省-南通市 侵权维权 2020-09-24 21:06:04
用户:139*****157
律师回复(1)
  • 回复于2020-09-24 21:13:40

    你好,各地的补偿标准不同,还得看你们当地的标准了。关于扩建问题,未经审批的属于违章建筑,对于在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范围内进行房屋翻建是否要重新办理用地手续,法律中没有规定,一般认为,只要村民不违背“一户一宅”、“使用权人不变”、“建址不变”、“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符合建房条件”、“不超过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宅基面积标准”等条件,在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的原宅基地上翻建房屋,不需要重新办理用地手续,但扩建肯定要经过审批的。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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