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家2001年承包了村里几十亩山坡种植树木和竹子,承包期10年。2011年合同到期后,因为村里许多人都非法占有集体土地建房子或种农作物等,所以我家没有继续签合同,我家的承包地2012年经村干部调解决定,土地归村集体所有,土地上的竹木,维持现状,暂不砍筏,然而2012年到现在这些竹木一直是我家打理和收获,现在村集体要强行收回土地,不给予我家任何赔偿,村里重新把土地发包也没有提前告诉我,现在我想要回我的农作物的赔偿,或者重新包回土地,这个合法吗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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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1 20:5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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