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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下班的时候把脚烫了,结果领导没说赔偿问题,叫先回家养伤,养好了再说,伤没养好的时候说每天补贴70元生活费,等养好了再去,领导说补偿每天30的生活费,我感觉这是欺骗,我想询问下怎么解决这件事,一般正常应该如何补贴。

河北省-唐山市 劳动争议 2020-09-19 12:31:42
用户:151*****313
律师回复(1)
  • 回复于2020-09-19 12:38:04

    你好,工伤期间的停工留薪期内按照你原来的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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