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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八月十七以快递形式寄给了单位人事部 最后工作日是九月十五号 但公司九月二号通知我不用去上班了 并于当天办理了离职手续以及离职证明 事后我要求结算工资 但公司拒绝支付 说要到九月十五工资日发放 今天已经九月十六了 还是没有收到工资 这个算不算拖欠工资

浙江省-温州市 劳动争议 2020-09-16 13:59:39
用户:156*****503
律师回复(1)
  • 回复于2020-09-16 14:25:49

    可以去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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