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因为工作的原因和一个人交换了客户的姓名和手机号,现在那个人是贩卖信息的,他被抓了,根据聊天记录找到了我,但是我没有贩卖过信息,只是交换。我现在是取保候审,上边写着12.16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因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期限从2020年9月15日起算。犯罪嫌疑人应当缴纳保证金三千元。我想知道我会被判刑吗?
江苏省-南京市
侵权维权
2020-09-15 13:3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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