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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强制学生理发,且教导主任说:不理发的同学,我校将考虑将其休学。来要挟学生被迫理发,高一学生,已经基本都被剪了。 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我国宪法的第5条: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说明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 这两条宪法做不做数?我能不能诉讼校方,要求进行精神索赔

浙江省-台州市 侵权维权 2020-09-12 16:58:33
用户:159*****321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0-09-12 17:01:01

    可以起诉学校的,或者向教育部门投诉。

  • 赵涓娟律师

    月帮助9人

    回复于2020-09-12 17:04:21

    好孩子。可以诉校方停止侵犯你们的权利,但是这个精神损失费不能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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