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类型
接受服务时人身、财产安全受损害
2020年8月22日在厦门柏莱芝漳州龙文分店做面部药水祛斑.8月31日因过敏发烧导致脸部红肿并散部全身起疹,31日晚医院就诊后2日办理住院至今9月11日,脸部人未全部退红,后期脸部修复仍不能确定,医药费自己垫付,柏莱芝方面未明确提出赔偿事宜
诉求内容
修理,赔偿损失
事发地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漳州市龙文区朝阳镇樟山路樟亿新区6.7号店面
咨询:我的问题该采取怎样的措施,避免对方不承担责任
福建省-漳州市
侵权维权
2020-09-11 11:49:50
用户:185*****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