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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2日在前林煤矿上班时间被石头压伤,导致左小腿截肢,在三明市永安第二医院治疗中截肢左小腿和又肺部感染,肾衰竭,心脏衰竭,做血透,盆骨骨折等等问题,转福州协和医院治疗2020年2月份病情稳定在本年3月份做了盆骨手术,因为病情严重没有处理血栓问题,都出院也是又血栓问题,这次病情后患者得了皮肤病慢性荨麻疹,又去福州看,不好治疗。现在还有血栓问题和盆骨钢板和慢性荨麻疹问题所以现在去做医疗终止可以不,还是需要写一份复发证明,复发证明怎么写,还有就是可以不医疗终止先安装假装吗

福建省-三明市 其他 2020-09-08 10:26:35
用户:187*****090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0-09-08 10:53:52

    证明直接联系医院,应该是写诊断证明书。至于假肢安装,要咨询假肢安装公司,看什么时候适合安装!

    用户追问2020-09-08 11:36:25
    安装假装需不需要医疗终止,才可以安装假装因为他本身还有很多毛病(截肢现在快一年了,不安装假装对身体有影响,医院说的。)
    律师回复2020-09-08 11:57:51
    例如治疗跟安装假肢的位置没有关联(假如伤口不渗液之类的),这个应该不必要要医疗终结的。不过最好问问假肢安装那边你这个情况能否安装假肢了
    展开全部2条回复
  • 肖奥律师

    月帮助115人

    回复于2020-09-08 11:01:49

    具体你需要跟你们公司以及医院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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