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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2018年4月以我的名义帮我爱人向宜信公司贷款了十万元给他投资做工程,每个月连本带利要还4476元,已经还了十七个月了,由于今年疫情这样,爱人的工地由于资金不到位,没有正常开工,从今年二月份起,就没有拿得钱来还了,现在这种情况,我会构成犯罪吗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 债权债务 2020-09-05 17: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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