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打算贷款买个36米房,在19年12月25日在中介签合同,签完后中介让我交中介费2580元,之后又让我交贷款服务费5000元,我给她转5000元,回家后我认为这笔钱交的不合理,后我去中介想要回这笔钱,理由是中介事先没有告诉我有这笔钱,中介说一分也不退,如果全款买退一半,我说这5千元是贷款服务费,全款买房为什么退一半?一分钱没退。后来中介催我按照合同约定去办贷款,去了银行利率也变高,还要交1万的基金,这都事先没说,请问,这是不是利用合同诈骗?是刑事案件吗?谢谢!
天津市
刑事辩护
2020-09-03 10:30:23
用户:186*****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