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元月13日
购买一份生命人寿公司生命富贵全能年金保险,10年每年10680元,合同期满2092年元月13日。2020年元月13日交满十年共计106800元,2020年8.31日由于房屋装修差钱到生命人寿公司退保被告知只能返还7.9多万元(2010—2020年十年返还1.7万,加本金6.2万)十年返1.7,也就是60多年才能返还本金,本人快四十岁了,不知道有生之年能否拿回本金,由于这个原因2020年8.31日已退保。当初买保险的时候业务员第一年就告知可以退保,就买了。现在看来就是个商业欺骗,保险行业是中国最大的合法的传销组织!!!望相关部门引起重视,还底层劳动人民一片晴天。感谢!!!
湖北省-咸宁市
合同纠纷
2020-08-31 19: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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