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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员工5.6受的工伤,左手食指第一节的3分之二截断了,我在安徽停工留薪管理目录上查到她的停工留薪期是3个月,8月2号通知她上班,她说手指疼来不了,我让她做停工留薪期延长申请,她说天太热了,不想来,我想请问下这种情况公司该怎么做不违法,可以停发工资,停止她的社保吗?

安徽省-芜湖市 其他 2020-08-24 16:18:29
用户:187*****995
律师回复(1)
  • 回复于2020-08-24 16:26:24

    提前告知,如果不申请延期,也不上班,停发工资。另外,工伤应到申报工伤认定。由社保局负责工伤赔偿问题。

    用户追问2020-08-24 16:33:14
    工伤认定书已经下来了,工伤鉴定要6个月才能鉴定,现在社保要继续交吗?
    律师回复2020-08-24 16:34:30
    当然,没有解除合同之前都需要交
    用户追问2020-08-24 16:36:33
    她不来上班,按公司的规章制度,旷工三天就是自动离职,公司与她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吗?
    律师回复2020-08-24 16:57:03
    这就存在一个问题,你的公司规章制度是否向员工告知过?
    律师回复2020-08-24 16:57:27
    如果引起纠纷。申请劳动仲裁,你这个规章制度必须告知过员工,员工知道才可以。
    律师回复2020-08-24 16:58:14
    一般有些公司在入职的时候都会对员工进行一个简单的培训,然后再给他们一个考试,考的就是规章制度,可以让他们抄。只要能答对就行。这样的话就说明公司员工知道这个规章制度。
    律师回复2020-08-24 16:58:52
    给你扯的有点多了,我也不是你的法律顾问,这些也没必要告知你。
    展开全部7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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