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追问2020-08-20 16:00:34
外公外婆是在外地死亡的,他们的死亡证明尚且可以找找人从当地村委会开具证明,不知道管不管用。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开不了,因为完全不知道地址,从小就没有见过,父亲当年是和姐姐相依为命,靠姐姐拉扯大的。像这种情况,能不能去法院做一个死亡公示,以此公示作为死亡证明?
律师回复2020-08-20 16:01:50
还有另外一个操作方式,继承权纠纷诉讼,到时候有法院的判决书,也可以很方便交易!
用户追问2020-08-20 16:09:45
1:继承权纠纷诉讼具体怎么操作?这个需要被告和诉讼人吗?麻烦细说一下。
2:房产交易过程中有哪些税务?网上有说继承的房子发生买卖交易时需支付20%的个人所得税,继承过户后未满两年的又需要5%的营业税。请问是这样吗?(就这个问题我咨询过一些房产评估公司,据他们了解是不需要支付这些)
律师回复2020-08-20 16:23:51
一:可以采取你告其他兄弟姐妹的方式,具体操作最好在当地找个律师。当然,如果你能够开得到证明,肯定是公证比较便捷。
二:
1、契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对继承土地、房屋权属征收契税问题做出的批复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时,不征收契税。
而国家税务总局同时明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对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则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2、印花税,包括合同印花税和权证印花税。合同印花税:印花税是个人继承房屋过程中所立书据,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税目计算缴纳印花税;权证印花税:个人取得房地产权证按5元件缴纳印花税。
3、房产继承后,再次出售是需要缴税的个人所得税的,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使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4、根据最新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1、契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对继承土地、房屋权属征收契税问题做出的批复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时,不征收契税。
而国家税务总局同时明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对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则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2、印花税,包括合同印花税和权证印花税。合同印花税:印花税是个人继承房屋过程中所立书据,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税目计算缴纳印花税;权证印花税:个人取得房地产权证按5元件缴纳印花税。
3、房产继承后,再次出售是需要缴税的个人所得税的,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使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4、根据最新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该规定表明了房产的继承不再要求强制公证,可以选择不公证,但公证后的房产能够对抗第三人即公证后的房产能维护自身的权益,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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