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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已签订三方(买方,卖方,中介方)二手房居间合同。双方约定买方三天内支付卖方5万元定金,卖方收到定金后交付物业钥匙给买方先进行房产装修。双方约定买方三个月内将剩余房款一次性交给卖方。定金交付最后期限前一天,卖房考虑到房产付款风险,要求重新签订合同,更改为付款完成后再交付钥匙。由于此风险,以及因买方未完全支付完定金,是否可以重新签订三方合同?或者是此合同无效?

湖南省-湘潭市 合同纠纷 2020-08-18 12:46:18
用户:137*****667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0-08-18 12:49:34

    你好,只要对方愿意可以重新签订合同。

  • 回复于2020-08-18 12:54:47

    您好,可以要求重签,但要对方同意

    用户追问2020-08-18 12:57:08
    您好,如果对方不愿意呢?他们定金还未完成支付,能要求重新签订合同吗?或者签订补充协议,或者对已签订的合同进行公证,或要求其提供能按时付款的担保?
    律师回复2020-08-18 13:06:15
    补充协议
    用户追问2020-08-18 13:07:05
    不管对方是否愿意,是是可以要求签订补充协议的哈?
    律师回复2020-08-18 13:07:29
    必须同意
    展开全部4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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