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客人的项链忘了带走,交由店长,店长用纸巾包着,直接给同事,同事直接把客人项链放抽屉用,然后我不知道当垃圾扔了,监控只拍到我扔纸,没有打开看什么的,现在客人来找项链店长才想起,9号就放到14号我都不知道有项链这回事,然而我从有项链这件事都不知晓,现在客人要求赔偿,公司竟然让我跟他均摊,然后现在让我跟另外一个收银进去跟客人道歉揽责任,说不关公司的事,交给了我们就是我们个人的事,如果我报警的话可以吗?我们没有签劳动合同的,目前公司给出的处理方式就是公司承担一部分剩下的前台四人负责由工资里扣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劳动争议
2020-08-17 21:4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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