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初时,一物业公司出纳向会计借8万(个人钱)倒短急用,当时因情况紧急未打条,有录音、监控为据,但第二天会计要求打条,出纳以帐目对不上为由拒不承认借钱,并闹到公司查帐。随着查帐深入,发现许多帐内帐外资金亏空严重,涉及几十万元。据悉,出纳在外投资某项目可能钱拿不回来,现把亏空赖在会计身上,有迹象表明蓄意栽赃会计,现在会计有口难辩,会计怎么办才能保全自己?如有一项目会计写收据、签字、收钱过后把钱交给出纳但未打条、未做手续,结果出纳拒不认帐,全赖在会计身上,但需注明这项目一共应收四笔,每次都是四笔一起交,现其他三笔能对上,只有这一笔对不上,请问会计能证明自己没有贪污钱吗?如果不能证明,会不会判刑啊?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
经济金融
2020-08-13 10:3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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