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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于2020-08-13 09:40:22
你好,预定书具有合同效力,可以依据不是同一人主张返还!更重要的是对方有无违约!具体可以电话咨询
回复于2020-08-13 09:54:08
签议定书,支付定金的目的,一般是约定双方日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因此,尽管现在没有签订买卖合同,但签订预定书,给付定金之后,对预定书双方都有约束力,没有按照预定书履行,构成违约,适用定金罚则。收据与合同日期不一致,需要看预定书对支付时间有无约定,一般无实质影响。至于买受人与付定金不是同一人,要综合看买受人和付定金人的关系,转账是否备注等。你的问题中,最关键的是卖方的问题,即签订预定书的人是否有权出售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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