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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楼处退定金 1没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2签订的是住宅预定书 3收据与合同日期不符!定金微信支付和买受人不是一个人 4卖方的开发商与签订合同的开发商不是一个

吉林省-长春市 合同纠纷 2020-08-13 09:31:24
用户:155*****466
律师回复(2)
  • 张志全律师

    月帮助1人

    回复于2020-08-13 09:40:22

    你好,预定书具有合同效力,可以依据不是同一人主张返还!更重要的是对方有无违约!具体可以电话咨询

  • 回复于2020-08-13 09:54:08

    签议定书,支付定金的目的,一般是约定双方日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因此,尽管现在没有签订买卖合同,但签订预定书,给付定金之后,对预定书双方都有约束力,没有按照预定书履行,构成违约,适用定金罚则。收据与合同日期不一致,需要看预定书对支付时间有无约定,一般无实质影响。至于买受人与付定金不是同一人,要综合看买受人和付定金人的关系,转账是否备注等。你的问题中,最关键的是卖方的问题,即签订预定书的人是否有权出售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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