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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夫再婚三年。婚内以我的名子贷款买一辆二手长城越野!贷款金额是三万!加上利息一共四万多!婚姻持续期间共同还车贷11个月,每个月还车贷1126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他把车抵押给个人。现在车在哪抵押多少钱我一律不知道。于2020年4月23离婚,当时离婚时忘了车这件事!离婚协议里没有注明车的归属。从离婚到现在!车我见不到,和他要车不给!车贷我还在还!我想咨询这种情况怎么办?我想要回车。或者车贷不还了车也不要了这种情况会不会被银行起诉?我该怎么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山东省-泰安市 婚姻家庭 2020-08-10 10:25:06
用户:157*****669
律师回复(1)
  • 回复于2020-08-10 10:36:57

    你好,离婚后一年内,发现离婚时尚未分割的财产,可以起诉要求法院重新分割,否则过了时间,车贷你还完了,车你也要不回来了。具体可以一对一或者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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