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再婚三年。婚内以我的名子贷款买一辆二手长城越野!贷款金额是三万!加上利息一共四万多!婚姻持续期间共同还车贷11个月,每个月还车贷1126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他把车抵押给个人。现在车在哪抵押多少钱我一律不知道。于2020年4月23离婚,当时离婚时忘了车这件事!离婚协议里没有注明车的归属。从离婚到现在!车我见不到,和他要车不给!车贷我还在还!我想咨询这种情况怎么办?我想要回车。或者车贷不还了车也不要了这种情况会不会被银行起诉?我该怎么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山东省-泰安市
婚姻家庭
2020-08-10 10:2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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