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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关秀军.男.汉族、1965年8月1日生、1985年10月应征入伍、在部队因公负伤、评为二等甲级伤残军人、1990年3月退伍、被分配到粮食系统工作、2004年6月因单位改制(置)被单位终致了劳动关系、我因伤情复发加重苦苦救单位出具我本人档案材料评定工伤、后在邯郸市人事保障中心经医院评为工伤四级。问:我日常生活不能自理怎么办、工龄怎样接续、养老保险怎么交、应核由谁交、请指教。谢谢。
河北省-邯郸市
劳动争议
2020-08-05 10:07:41
用户:158*****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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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1)
林翠萍
律师
回复于2020-08-05 10:21:35
你好,你的参军年限是算工龄时间的;原单位没有交纳社保你可以要求交纳。
咨询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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