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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家具家电不明确,没有提窗帘允许卖方带走。5.20日买方对此有异议,让中介进行协商,协商了一个月,最终在6.23日买方同意卖方带走窗帘,但是不同意卖方多住三个月只留一台空调,对于这个情况双方没有在合同上签补充协议。协商完6.24日办理的过户、交首付款。如果对合同没有异议的情况下,买方应在5.27日交首付款办理过户。中间因为家具家电双方协商了一个月,属于买方违约,未按照合同约定日办理过户吗?

河南省-郑州市 合同纠纷 2020-08-02 17:20:32
用户:155*****650
律师回复(1)
  • 回复于2020-08-02 17:26:53

    您好,不算买方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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