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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婚姻家庭>咨询详情 我们是二婚,2013年结婚后共同贷款40000元,用来装修门脸房出租,2014年他跟外面女人离家出走至今,换电话号码消失,2017年他一个人贷款68000元是续贷,我去年起诉离婚,他要我和他共同承担68000元贷款,我去信用社查询,我们的共同贷款已经还清,但是法院两次判决让我和他共同承担,并且让我返还他10000元结婚置办嫁妆,他称彩礼,我不服想申请再审,因为我是外省女子,他们欺负我无人相助,那边官官相互,我有信用社他还款的凭证,我是失业女人,长年生病在家,因为打官司已经负债累累,现在法院把我银行卡全部冻结,导致我无法正常生活,孤苦无依的女人求您指点高招,感恩感谢!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婚姻家庭 2020-08-02 10:03:05
用户:158*****688
律师回复(2)
  • 陈鸿雁律师

    月帮助100人

    回复于2020-08-02 10:06:07

    如果不服可以向法院申诉,他跟别人生活属于过错方,本应赔偿你,你生活困难他也要补偿你。其他疑问选我一对一或电话咨询。

  • 回复于2020-08-02 10:09:14

    你如果对二审判决仍然不服的,可以在时限内申请再审。建议找一个律师面谈,把你的材料带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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