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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因为我个人原因,想向公司请辞,但是没有提前一个月,可以直接走吗,我的职位不会对公司造成任何财产损失,和公司协商,公司不同意,要求我十月份以后再考虑,请问我直接走可以吗!

云南省-临沧市 劳动争议 2020-07-30 09:47:01
用户:130*****389
律师回复(1)
  • 回复于2020-07-30 09:55:16

    你好!没有提前30天离职,是否对公司造成损害由公司举证。造成损害的需要赔偿。可以直接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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