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经熟人介绍,在太和医院做了双眼皮手术,然后失败了,医生又给我修一只眼睛,没有修好,我们经过协商,他给我找的医生太远了,在上海我不想去,然后最后他提出一个方式,他给我2万块钱,让我自己找医生做,同意了,然后自己找了医生,他给了我1万,说月底30号给我另一万,然后他今天把我拉黑了,我想要走法律途径告他,我要让他付出应有的代价,我之前咨询的时候,律师跟我说这种情况是可以告赢的,并能够让他退手术费,赔偿修复费和误工费精神损失费,请问可以告嘛,他就是十堰太和医院的医生
湖北省-十堰市
医疗纠纷
2020-07-30 09: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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