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和A厂家签订了3个月的产品授权书也进她们的货销售了,由于A厂家工作人员的失误,把本来应该给我们延续一年的产品授权书忘记开了,同时在没问询我们是否继续做的情况下,又给另一家B公司开了3个月的授权书,现在我们两家要去投同一个标,如何证明厂家的做法是错误的?如果我们要厂家重新开授权书给我们,再出一份作废B公司授权书的声明,厂家有违法的地方吗?如果厂家不愿意重新开授权给我们,我们可以对厂家追责吗?或者怎么能让另一家的授权书在投标中不起作用?同时我们的损失谁来负责?
黑龙江省-大庆市
侵权维权
2020-07-29 20:2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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