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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大律师:我是宣城爱家华城商业区的一拖三门面业主,现在有个问题想咨询大律师一下,我们那一栋后来在外面加了商业电梯,但电梯不能到达我们业主的二楼和三楼,仍然只有从自己的房子一楼才可以上去,但最近开房商通知交房,通知没有电梯的维修基金1个点,有电梯的2个点(关键那个电梯不能为我们(部分)业主服务,)和开发商理论结果回复:维修基金按照一幢楼为一整体核下来的,请问这样的合规合法吗

安徽省-宣城市 其他 2020-07-23 09:32:30
用户:136*****008
律师回复(1)
  • 回复于2020-07-23 09:41:48

    开发商回复是有法律依据的!但是你没有实际使用,没有享受相应便利的,可以主张予以抗辩!具体可以一对一或者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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