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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2019年9月至11月29日我在某工地领了屋面铺瓦工程做,工程完成总金额有14万5千多。11月份已完成并经项目部开具了结算单,结算单有项目各部门签字确认。但从2019年12月份结至工程总额的好65%之后就就没有再给工程款了。按合同应要结至95%的,留5%做工地竣工验收后付完。经几次到项目部协商要求按合同付至好95%,但项目部都以工程没竣工验收。要等竣工验收才有钱给。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劳动争议 2020-07-22 09:45:26
用户:186*****430
律师回复(4)
  • 回复于2020-07-22 09:49:11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支付95%。5%是坑,未必能得到支持。

  • 回复于2020-07-22 10:09:30

    你好,《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有相关规定,如果合同双方针对竣工结算的期限没有明确约定的,一般认定为28天,所以甲方已经构成违约,可以直接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向其主张支付工程款

  • 回复于2020-07-22 10:36:24

    直接到法院去起诉,要求对方支付。

  • 冯正式律师

    月帮助45人

    回复于2020-07-26 16:28:30

    你好,可以收集好相关证据起诉要求支付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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