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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不允许摆摊的地方摆摊,东西被城管收走了,要罚款3000元,我的东西总共不值500,我要怎么要回我的东西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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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1 16:47:04
用户:18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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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武章
律师
回复于2020-07-21 16:52:18
您好,处罚是可以协商,也可以向其上一级申请复议,或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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