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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在小区摆地摊,是看到有人摆地摊,才摆地摊,摆地摊摆了三天,被城管逮到。压了身份证,然后要2千的罚款,不是法律规定,第一次逮到。以教育为注和罚款500一下吗?为什么已经超了这么多钱。这样真的合理吗?请问一下。

浙江省-金华市 其他 2020-07-21 16:16:57
用户:130*****643
律师回复(2)
  • 刘永龙律师

    月帮助109人

    回复于2020-07-21 16:19:49

    对处罚不服气可以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

  • 张志全律师

    月帮助5人

    回复于2020-07-21 16:27:25

    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复议或者诉讼。具体可以一对一或者电话咨询,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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