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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晚本人骑电动车与一逆行骑电动车的相撞,致本人脚骨折,对方腿部淤青,交警判定我负次要责任。现本人基本恢复,医药费大约一千多,对方称仍在住院,目前花费19000余元。想咨询一下该怎么赔偿,谢谢。
江苏省-常州市
交通事故
2020-07-18 18:56:58
用户:130*****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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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1)
易磊
律师
月帮助2946人
回复于2020-07-18 21:30:56
具体赔偿可能需要做司法鉴定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
咨询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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