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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温延利与胡博一案,胡博起诉温延利的合同纠纷一案,胡博是给温延利收货的,胡博给温延利收货期间,趁温延利的疏忽在账里加啦好几车的账,胡博要求结算时,温延利让他出示地磅单和车次排列下来,就能清楚的看出来加车又加账的,胡博就是不排列也不出示地磅单,就说不能差的也不能多加的,就给温延利写了份承诺,大意是没有地磅单也不用排列不能差账的,如果不差是56349元,如果差账啦就差一万给十万的,写完让温延利签字,当时是在法律事务所写的,就写了一份,他拿回黑山啦,谁曾想过二年了他在那份承诺书上面添加上合同书几个字就把我告上啦法庭,一审让我给他支付36349元二审维持原判,我就是不服的,他自拍自写的加车加账能说是

辽宁省-锦州市 合同纠纷 2020-07-16 14:34:41
用户:137*****949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0-07-16 14:38:06

    不服的话在你们当地找个律师,然后申请再审吧

  • 回复于2020-07-16 14:41:56

    你是胡博吗?谁起诉谁?加车加车加帐不是事实吗?

    用户追问2020-07-19 20:49:05
    二审维持原判,有没有锦州的律师给介绍一个,我不服的我就要打这场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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