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您,我和女方生有一女,我男方现在和女方为了家庭一些琐事,女方起诉两次,法庭判决书判还是合法夫妻,从去年2019年腊月二十八女方说要把小孩接过来谈个年,我亲自把小孩给他们送过去,然后等到疫情解封,我们去接小孩,女方不给,然后户口在我这边,我把小孩带到会说会跑,小孩已经2岁半了,我现在女儿也看不到,我想咨询一下,我怎么才能把女儿接回来,因为我已经找了当地居委会,他们已经调节了,居委会说你们好好商量,我跟女方好好沟通,女方说你想接孩子,你就必须把户口转给她,然后居委会的人说,那就是他们不讲道理了,我想知道怎么维护我父亲的权益!
湖北省-荆州市
婚姻家庭
2020-07-15 20:2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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