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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您,我和女方生有一女,我男方现在和女方为了家庭一些琐事,女方起诉两次,法庭判决书判还是合法夫妻,从去年2019年腊月二十八女方说要把小孩接过来谈个年,我亲自把小孩给他们送过去,然后等到疫情解封,我们去接小孩,女方不给,然后户口在我这边,我把小孩带到会说会跑,小孩已经2岁半了,我现在女儿也看不到,我想咨询一下,我怎么才能把女儿接回来,因为我已经找了当地居委会,他们已经调节了,居委会说你们好好商量,我跟女方好好沟通,女方说你想接孩子,你就必须把户口转给她,然后居委会的人说,那就是他们不讲道理了,我想知道怎么维护我父亲的权益!

湖北省-荆州市 婚姻家庭 2020-07-15 20:26:48
用户:153*****626
律师回复(1)
  • 张志全律师

    月帮助1人

    回复于2020-07-15 23:43:32

    你好!法律规定解除婚姻关系可以协议或者诉讼途径解决,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一致的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离婚,法院需要审查是否达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对此《婚姻法》及司法解释有详细的规定),离婚涉及到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专业的问题欢迎一对一或者电话咨询(VX: quanzi1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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