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的时候我在公司投资了30万,做了合伙人,在青岛做男装品牌代理,在商场设立了多家专柜。由于账务不公开,并且发现经营中在上家品牌公司有很多违规操作,因此中途提出退资,与公司协商当时老板不同意公开账务计算投资盈亏,提出按照借款的方式,退还投资本金30万,还给了5500利息。现在原公司又把我告了,说投资过程中公司亏损,要求我承担投资损失。当时签了投资协议,但是退资的时候没有签任何东西,我现在应该怎么做?
山东省-青岛市
经济金融
2020-07-14 15: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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