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强制要求员工办理两张银行卡,大概意思是说用来避税的。一张用来正常发放工资,一张要求我们办的卡给公司。我们不愿意提供银行卡给公司,公司就要我们另谋高就。只能妥协办理两张银行卡,不过我们要求留在自己手上,不上交公司。公司说每个月都会往里面打工资(意思是做账)打进去的工资又需要我们提出来,可能还需要我们自己提现金给还公司。这样算不算从犯,帮助公司偷税漏税,还是涉及到形式犯罪了?会产生什么后果?可以举报公司吗?需要什么材料?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
公司法律
2020-07-08 18:59:18
用户:138*****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