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成都市武侯区的一家养老机构,国家有相关政策,养老机构可享受居民水电气的福利。
1、我公司这家养老机构租赁当初一家鞋厂的办公楼改造为养老机构。每月向房东支付0.92元每度的电费(包括线损费和变压器维护费),我公司每月用电大概在15000度左右。
2.由于电费是向房东交的,户头也是房东的,因此无法享受居民用电的政策。
3.我们公司打算自己安装变压器,但房东要求给10万元押金。
请问:1.房东0.92元的溢价电费是否在合理范围?
2.房东要收我们10万元变压器安装押金是否合理?
四川省-成都市
合同纠纷
2020-07-07 22:3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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