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转队的门市房,原来是做包子铺,转队时他还有两个月的房租,交钱时去找到房东,房东同意把房子转租给我,但是条件是提前交下一年的房租,当时也没想那么多,就和房东签了第二年的租房合同,合同租赁时间为2020/8/15至2021/8/15日。然后我带着合同去办理营业执照,被工商局告知此房屋今年不予办理营业执照,理由是是在拆迁范围之内,说是2020年新规定,我想找房东退给我下一年的房租,房东不给退,请问我得怎么办能把房租退回来
河北省-唐山市
合同纠纷
2020-07-01 08:3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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