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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与2019.6.1在原富盛之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现优居之家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租住房屋至2020.5.15,因疫情原因在2020.4.29和该公司员工做退房交接,该公司在退房交接时告知我因疫情原因公司没人上班所以押金不能按合同上日期退还,并在押金条背面写了交接单,单子上承诺与2020.6.30号退押金,但是我在6.16号和该公司管理退押金人员电话沟通时,该员工却说6.30号无法退押金,需要等到7.3号,该说法与承诺退还押金时间不符

湖北省-武汉市 合同纠纷 2020-06-30 21:04:52
用户:134*****144
律师回复(1)
  • 回复于2020-06-30 21:07:17

    可以等两天看,或者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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