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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到2020年12月31日截止,现在单位已让部门负责人通知本人与2020年7月1日不用上班,另签合同为2017年12月3O日,试用期到2018年3月29日,其中试用期无交社保,目前这种情况怎么办

河南省-洛阳市 劳动争议 2020-06-29 23:04:59
用户:135*****725
律师回复(1)
  • 曹磊律师

    月帮助152人

    回复于2020-06-30 07:44:58

    公司存在违法辞退情形,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赔偿金。要求公司补交试用期社保可能超过两年时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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