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在6月21日晚我开车擦碰到了人,交警判我全责,认定轻微伤,然后我就报了保险,车是全保,到现在对方要求7月1号的调解。对方的语气是要求医药检查费用,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等费用的赔偿。因为之前保险公司沟通过,对方不接受保险公司的建议。请问,像这样的情况国家法律是怎么定义的,是不是保险公司赔偿以后,我还要额外赔偿?

云南省-昆明市 交通事故 2020-06-29 15:41:25
用户:159*****383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0-06-29 15:45:52

    先由保险公司理赔,不足部分才由你赔的

  • 回复于2020-06-29 20:27:20

    你好,在保险承担范围内是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如果超出保额的部分才是你自己承担。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59*****383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