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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至2019年5月给客户装修店面,材料费加人工费合计36800元,说10份结账,未结,后来又说12月份给,还是未结,后来书面写了欠条,说2020年五月一日前给,至今未给,想起诉他,请问怎么起诉?客户是徐州人,现在苏州开店

江苏省-苏州市 经济金融 2020-06-28 14:30:07
用户:186*****572
律师回复(1)
  • 回复于2020-06-28 14:32:03

    准备起诉状和证据去法院立案,详细可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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