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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合同交房日期为2019年12月30日,实力交房为6月20日,开放商以疫情为由,自行扣除业主疫情期间38天的违约金,并且违约金比例为万分之0.5,根据高院文件,开发商业主存在违规行为,作为业主,争取疫情期间违约金,并将违约金调整至省高院给出的万分之一至三区间

江西省-南昌市 合同纠纷 2020-06-27 13:14:26
用户:189*****337
律师回复(1)
  • 回复于2020-06-27 13: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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