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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9日早上8点40分左右我女儿在幼儿园正常上学时间内,在一楼做操的时候意外摔倒致左手骨折,现在桂林市兴安县界首骨科医院住院治疗,目前的疑问是幼儿园方面表示除了承担医疗费和住院期间的陪护费之外,不承担赔偿责任,也不承担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 医疗纠纷 2020-06-25 21:06:47
用户:136*****219
律师回复(2)
  • 曹磊律师

    月帮助108人

    回复于2020-06-25 21:15:16

    营养费和护理费是需要支付的,但是你的女儿目前还没有工作就不存在误工费,父母照料,他是可以计算护理费的。如构成伤残那么可以要求支付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损失费。

    用户追问2020-06-25 21:17:53
    除了必要的医疗费用之外,幼儿园是不是还需要为他未尽到看护责任给我进行赔偿呢?
    律师回复2020-06-25 21:19:12
    对于幼儿在幼儿园内受伤的幼儿园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就是说没有过错,也需要承担责任。赔偿项目我上一条回复说过了。你可以参考下。
    展开全部2条回复
  • 回复于2020-06-25 21:21:26

    你好,孩子哪有误工费,可以要求护理费等

    用户追问2020-06-25 21:26:17
    除了医疗费之外我还可以申请哪些方面的赔偿?
    律师回复2020-06-25 21:27:16
    护理,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交通,构成伤残孩子伤残赔偿金
    展开全部2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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