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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妈有4个女儿,有一套房产,我妈妈把房子给了小女儿,我给了3个姐姐现金补偿并签写家庭协议,父、母亲我们照顾比较多,今年一月我父亲去世了,我和爱人就搬到母亲家一起照顾老妈生活起居,我的诉求是我妈妈有一些积蓄,如果以后生病用完了妈妈全部积蓄,额外费用是不是由4个女儿平均负担!

北京市 其他 2020-06-25 19:36:48
用户:137*****760
律师回复(2)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428人

    回复于2020-06-25 19:47:27

    既然都是父母的子女,那么赡养父母这个义务肯定都有所有子女一起承担

    用户追问2020-06-25 19:50:43
    他们说房产给我们了,就由我们全部承担。是有这个法律规定吗?
    律师回复2020-06-25 19:51:19
    这个不存在,房子给谁,跟赡养是没有任何关系
    用户追问2020-06-25 20:00:53
    现在我的姐姐姐夫。他们就跟我的母亲说。房子给你小女儿了以后以后你的一切我们都不管了,有小女儿照顾你,你不够的医药费也由小女儿给你掏,我们没有任何责任。我们愿意看看您就来看,不愿意看也就不管你了。我妈妈听了非常生气,请问律师,嗯,这个第几条法律规定必须子女都得有共同赡养父母的义务。谢谢了。还有房子是给我了。但是我也给了他们现金的补偿。他们拿了钱就不管了,推卸责任。
    展开全部3条回复
  • 张江浩律师

    月帮助1人

    回复于2020-06-25 20:12:55

    可以要求其他子女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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