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在上海工作的一位四川籍男士,我贷款为前女友买了辆车,名字是她的,贷款我还的。去年她跟别人跑了,在这之前她借了别人的钱把车子抵押给了别人,还让我也签了字,为期三个月,后来她跟别人走了跟我分手了已经快一年了,借的钱一直没还也不过问,借款人就把我找到让还钱,我交了部分后没再给交了,站在他回来在派出所找了熟人,然后派出所人把我叫到派出所从晚上关押我到第二天下午两点多,威胁我说我触犯了法律,说我私自挪用别人财产,他们就写了个协议,内容是让我同意出两万块钱购买那辆车子,逼迫我当场微信转款五千后,剩余一万五每月两千给付,等给完两万后再自己出钱去过户到我名下。
我该怎么追回被胁迫的款项推翻协议?
四川省-南充市
合同纠纷
2020-06-24 18: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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