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幼儿园的老师,幼儿园本应2月10号开学但因为疫情原因一直没开。但在家里一直都有进行园长安排工作培训学习笔记等等,园长也答应会给老师生活费,后来让家长预交学费500元说是给老师支付薪资等,之前答应我们家长预交费会给我们补生活费,但到了4月份仍未给我们,然后又让我们实行了线上教学,一直线上教学到5月21号,我们得到开园检查通知,又让我们老师去幼儿园准备前期检查,每天工作7小时,说给我们记考勤并发工资,到6月16日检查完,因北京疫情又通知不开园了,一直到现在一分钱也没有给我们老师,我想咨询下这是否违反了劳动法?
河北省-沧州市
劳动争议
2020-06-21 13:4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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